发布时间:2022-01-11 16:47:38
各勘察单位、各图审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名单的通知》以及《聊城市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勘察质量,确保工程勘察钻探、室内试验信息和数据真实可靠,现就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本市、外地入聊勘察单位、试验单位和图审机构,依照《聊城市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据需按照要求将勘察信息录入工程勘察监管云平台(网址: www.igeok.com,以下简称云平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过渡期,各勘察单位、实验单位需按相关流程录入云平台,但不作为勘察图审依据。2022年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开工的工程(以工程勘察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录入云平台。凡未在云平台登记、未上传或者上传信息异常的,一律不予勘察图审。
二、操作流程
(一)项目创建
1、勘察单位通过平台新建勘察工程。在“新建工程一工程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包括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钻孔数量、总进尺以及场区照片、技术、安全交底等)。
2、新建工程保存,“工程基本信息—钻机管理/钻孔勘探”(包括工程名称、钻机编号(内容为勘察单位、钻机号等)、机长名称、现场照片、钻孔编号、钻机工作照以及岩心照片、创建人等)。
3、添加土工试验样品。“工程基本信息—试验送样—土工试验”(包括工程名称、试验编号、试验机构、试验委托单、样品照片以及委托单操作人、样品操作人)。
(二)现场记录
所有照片应按照以下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拍摄,不符合拍摄要求的,视为异常。
1、新建工程拍摄场区照片尽量能概览场区全貌,可以多次录入。技术、安全交底应拍摄交底过程及交底记录照片。
2、钻机的进场照片需拍摄钻机和机长在场区的合照。钻机工作照片拍摄要求: 包含钻机、施工人员在内的钻进过程照片。
3、岩芯照片拍摄要求:钻取的岩芯照片要求在对应钻孔附近现场拍摄,可按每米一排,每5米拍摄一张照片,每张照片应含对应位置所取得的土试样及标准贯入器土样,并应标注钻孔的孔号、对应深度等信息。照片应清晰完整,采用横向俯拍。每孔终孔后应拍摄所有岩芯的照片。
4、土工试验室照片要求:照片可拍摄实际文本材料及样品,试验送样要求试验委托单和样品照片,样品照片拍摄该批次全部样品。其中“试验数据”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力学试验数据的照片上传。
5、上传取水样照片。在取水记录中,每组水样应拍摄1张贴有标签的水样照片,标签上的字样应清晰可辨。
6、原位测试试验拍照。替代钻探的原位测试(例如静力触探)以及波速测试。相关设备信息应在勘察报告中注明,并按对钻探的要求在现场拍摄原位测试及波速测试开始和终止工作照片。
对于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及以上等级的勘察项目,钻孔终孔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对终孔过程进行录像。每个项目应至少选取总勘探孔个数的3%且不少于1个钻孔进行录像,如录像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视为异常。录像时钻杆接头应露出地面,在可视状态下拆卸钻杆。拆卸完成后须对拆卸的钻杆、钻具和立轴长度进行测量。甲级的勘察项目选取1/2进行终孔录像,乙级的勘察项目选取1/3进行终孔录像。尚需标准贯入试验录像,数量按1/3控制。
(三)采集中注意问题
勘察外业应在现场编录,且拍摄终孔照片位置与开孔照片位置偏移应在误差范围内,一般不超过10米。开孔照片、终孔照片拍摄时应展示现场作业人员、设备以及周边环境。
平台根据开孔终孔照片、时间,自动判断钻探完成情况和钻进速度是否合理。
钻孔岩(土)芯应按顺序摆放整齐,现场应从下往上方向拍摄彩色岩(土)芯照片,深孔除拍摄岩(土)芯照片外,还应分段拍摄岩(土)芯照片。
三、室内试验视频录制及拍照
1、勘察单位在取样现场对包装好的待送检样品拍照,照片应清晰反映岩(土)的标签。
2、试验单位收样时应通过平台对所送样品进行录像,包括试验数量是否满足试验需求、样品包装是否与野外照片一致等。
3、应对每个岩(土)样的开样过程进行拍照记录,照片中应包括标签并能清晰反映岩(土)的类别。
四、相关要求
勘察单位应严格落实信息化报送工作,加强现场人员能力培训,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对主管部门检查中标注的“异常”勘察项目,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陈述说明。五、监管措施
聊城市住建局对全市所有勘察项目进行动态监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外业现场勘察是否按照《勘察纲要》进行实施,并形成勘察现场情况抽查报告。
工程勘察数据信息,如视频、照片、外业编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土工试验原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书、勘察纲要是工程勘察成果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与工程勘察成果的附件,由工程勘察企业存档保存,同时交由建设单位,审查单位归档保存。
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工程勘察审图时应在审图管理平台,须关联钻探项目编号,自动调取勘探原始记录电子数据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附有工程勘察数据信息,如视频、照片、外业编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土工试验原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书、勘察纲要的勘察成果应当拒绝审查;对勘察成果与工程勘察数据信息不符或者工程勘察数据信息异常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予以纠正,同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严把工程勘察质量关。
住建部门对勘察现场及送审的勘察成果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勘察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清除聊城市建设工程勘察市场。
咨询联系电话: 0635-8492663,15106866298。
聊城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2021年12月31日